内容预览:
2010年住宅区物业管理综合考核内容及标准项目考核内容规定分值考核标准得分基本要求10分1、(1)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2)新招录人员须进行三天以上业务培训方可上岗。1分每项不合格扣0.5分2、(1)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2)建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3)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对各管理和服务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核;(4)广泛运用计算机管理(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1分每项不合格扣0.25分3、(1)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2)仪表仪容整洁规范。0.5分每项不合格扣0.25分4、(1)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2)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做应急处理,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回访率达100%。1分每项不合格扣0.5分5、(1)在服务窗口和小区公示栏内公开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2)提供相关的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3)节假日有专题活动;(4)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社区活动。1分每项不合格扣0.25分6、(1)物业费收缴率达95%以上;(2)每月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1分每项不合格扣0.5分7、(1)制定装修登记、告知、监督、检查等装修管理制度;(2)建立业主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及时劝阻。1分每项不合格扣0.5分8、(1)采取多种形式如电话、走访、座谈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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