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建立帮助扶持困难党员、老党员长效机制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和党的xx会提出的“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深入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党员、特别是困难党员的荣誉感和对党组织的归属感,现结合xxx实际,就帮助扶持困难党员、老党员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困难党员、老党员信息台帐制度1、界定困难党员、老党员标准。凡党员本人或配偶、子女患重病或长期患病,生活困难的;党员本人或家庭在本年度遭遇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生活困难的;党员家庭人均年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均列入困难党员范畴。凡建国前(1949年9月30日前)入党的党员和党龄满50周年、年满70周岁的城乡党员均列为老党员。2、建立困难党员、老党员信息管理台帐。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区党委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困难党员、老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调查摸底要重点掌握困难党员(含流动党员中的困难党员)、老党员的家庭住址、家庭结构、年收入情况、致困原因、思想动态、急需何种帮助等要素,并建立电子信息台帐。流动党员中的困难党员调查摸底工作由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员负责。信息台帐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困难党员要及时纳入救助体系,不符合帮助扶持条件或已经解困的要及时消除。3、规范困难党员申报程序。由困难党员本人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初审,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就地公示三天后,由支部向上级党委申报,党委集体研究审批后,报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备案。4、确定走访…………
全文共2612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