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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论文: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有利于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内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公平的环境下将面临新的发展良机。但是,笔者作为一名税收基层管理人员在实践工作中发现,新旧税法的差异也给县域经济发展带来较大的影响。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通道县财政及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新税法出台实施后,在税率设置、税前扣除标准调整等方面做出了重大改变,这对通道县经济发展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对财政收入带来较大的减收效应。一是税率下调减少了该县企业所得税收入。由于新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比原税率降低了8个百分点。税率的调整对企业来说是个利好,但对整个县域财政来说是个减收因素,因为税率的下调,直接减少了税收收入。今年1-11月,该县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1163万元(国地税合计),按原税率计算,计划可实现企业所得税:1163×33%=383.8(万元),而按现行税率计算:1163×25%=290.8(万元)。由此可见,由于新旧税率的调整,该县全年至少减少企业所得税93万元。二是税前扣除政策调整减少了企业所得税收入。工资薪金及三项经费据实扣除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原税法规定内资企业税前工资扣除标准即每人每月为1600元,超过部分不能在税前扣除,相应的“三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都统一实行计税工资扣除。新税法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企业真实合理的工资支出都可在税前据实扣除,并且规定对企业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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