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1、定期报告制度。社区居委会原则上每年要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两次工作情况,包括社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计生指标的发放及人口管理情况、各项公益事业的工作情况、需要经过讨论的居务公开内容以及其它涉及整个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审议。2、居务公开制度。社区居委会要把有关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事务,如社区财务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公共栏形式向社区成员公开,社区居委会成员在工作时间应挂牌上岗,文明服务。3、服务承诺制度。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检查和监督。4、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应定期接受社区居民的考核评议,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代表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满意率低于60%时,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应督促社区居委会进行整改并对不称职或工作有严重失误的成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罢免或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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