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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10年进一步加强对村计生主任工作考核意见为加强村级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为群众服务水平,2009年初,镇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对村计生主任工作考核的意见》,经过一年来的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适应今年我镇计生工作新形势的需要,镇党委政府通过研究,调整修改了考核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考核方式
村计生主任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浮动工资,浮动工资根据量化考核得分进行划分。
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按季度发放。发放标准:育龄妇女人数超过200人的村为140元/月,育龄妇女人数在100-200人之间的村为110元/月,育龄妇女人数低于100人的村为80元/月。
2、浮动工资。浮动工资在每次查体工作完成后依据考核结果发放。根据每次工作考核划分为一等村20个、二等村27个、三等村10个,工资发放标准分别为120元/月、100元/月、80元/月。
3、浮动工资通过例会公开发放,一次月例会无故不参加的,取消当次浮动工资,该月基础工资推迟到年底兑现。
二、浮动工资考核内容、办法
1、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30分)
组织好本村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到站查体率或总查体率达不到镇查体办法规定最低线者该项不得分。
计算标准:30分×当次到站查体率=该次查体得分,三轮平均分为年终得分。
2、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20分)
组织好本村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落实率达不到90%的该项不得分。
在落实期内人员:10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得分;
超过落实期人员:10分×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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