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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伟 李文军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严格履行审判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法院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应有贡献。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通过接受人大监督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在党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使法院工作得到长足进步和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法院要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完成好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审判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统一全体法官思想,不断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要从建设政治文明的高度接受监督。人民法院居于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司法裁判位置,是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人民权益的最后一道法律屏障。法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具体体现。这对于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战略,实现司法为民宗旨具有重要意义。要从履行法律职责的高度接受监督。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是宪法规定的最高形式的法律监督。接受人大监督是法院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的监督,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正确实施为目标的,是促进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必要手段和重要形式,是对司法机关的有力支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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