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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总体要求
2010年,全市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条主线,深化五项改革,抓好五个重点,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加快实现城乡卫生一体化,推动全市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深化五项重点改革
(一)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确保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2%以上,筹资水平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45%和35%。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筹集基金的25%。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质量评估,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全面实行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简化农民到县外就医的转诊手续,方便参合农民报账。完善参合农民在相邻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按县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的做法,实现“当地参合、异地住院、同等直报”。加快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实现县级网上审核,市级网上监测运行,提高新农合管理水平。
(二)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全力抓好15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12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建立健全单位绩效考核、岗位绩效考核,推进绩效工资改革,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个人工资直接挂钩,促进基本药物在基层愿意配、医生愿意开。非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和金额,控制在30%以内,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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