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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司法的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和生命线。近几年来,我院在坚持严肃执法的同时,着重在加强外部监督,特别是在接受人大的监督上狠下功夫,从而使我院的队伍建设有了新变化,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无不得益于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审判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回顾30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支持,也是人民法院理顺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30年。
一、建立监督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30年来,尤且近10年来,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几任院党组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越是繁重,越是要抓好法院的内外监督。为此,院党组向全院干警发出“树立人大监督群体意识,创建人大监督群体环境,发挥人大监督群体效能”的口号。为实现这一口号,我院着力从制度建设上抓起。
一是制订监督规则。制订了《关于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实施意见》,每年聘请一些人大代表为法院的廉政建设监督员,赋予廉政监督员“三权”即①知情权。廉政监督员可以随时向法院了解廉政建设和审判工作情况,并可直接查阅本院各庭
的廉室政建设和干警违法违纪登记本。②监督权。即有权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法院及干警的具体司法行为提出咨询或监督意见;③反馈权。即对干警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或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人民法院或有关方面反馈。
二是建立和实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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