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按照《**省邮政储汇从业人员岗位轮换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订2005年岗位轮换方案如下:
一、轮换范围:
1.各储蓄网点的营业员
2.储汇主办会计、储蓄会计、汇兑会计、出纳员、事后监督、汇兑中心、稽查员
二、轮换方式:
1.定期轮换岗位:市内网点的储蓄营业员
2.指定离岗岗位:农村网点的储蓄营业员
3.内部串岗岗位:稽查员、储蓄会计、汇兑会计、汇兑中心人员、事后监督员、出纳员
4.全区串岗岗位:储汇主办会计
三、轮换频次及时间:
1.储汇稽查、储蓄会计、汇兑会计、汇兑中心,每年轮换一次,轮换时间为年初。
2.事后监督每月轮换一次,轮换时间为每月的月初,特殊情况随机。
3.出纳员每月轮换一次,轮换时间为每月月初。
4.市内柜员制网点营业员,每月轮换一次,个别的可随机调换,根据情况报人力资源部解决,复核制的网点营业员和复核员,每月轮换一次。
5.农村网点储蓄营业员每年至少轮换一次,每次轮换时间不少于2周。
6.储汇主办会计全区互相轮换,每年两次,时间不少于20天,具体为5月20日——6月10日,8月20日——9月1日。
四、其他要求:
1.岗位轮换工作要严格保密,由稽查室提出方案,储汇局长安排落实,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岗位轮换人员到岗前不得通知相关人员,到岗后立即交接。
3.农村网点轮换时,到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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