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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三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中、西药房及病房(以下简称“三房”)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乡镇卫生院药房及病房的规范化建设活动,促进我县医疗机构用药及病房管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迈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及分院。 三、建设标准 见附件一、二。 四、实施步骤 “三房”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各乡镇卫生院对照《##县乡镇卫生院中西药房建设标准》、《##县乡镇卫生院病房管理标准》(见附件),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对照建设标准及管理标准找出存在问题。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阶段(3月21日——3月31日)。各乡镇卫生院对自查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扎实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4月1日——4月10日)。在各乡镇卫生院对“三房”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县卫生局将对各乡镇卫生院“三房”规范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总结评比,并配发药柜药架等设备。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乡镇卫生院“三房”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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