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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惠民资金实行县级统发经验交流材料
为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加强惠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发放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县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改革创新,全面推行惠民资金县级统发改革。从2008年7月份开始,所有惠民资金实行县级统发。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制订统发工作方案
1、确定工作原则。先后召开两次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惠民资金县级统发改革工作,并确定了五个工作原则:即应统发尽统发原则、国库集中支付原则、审核权不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效简捷便民原则。
2、充分酝酿讨论。先后四次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广泛和深入的讨论,拟定《惠民资金县级统发方案》,从而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坚定推行改革的信念。
3、广泛征求意见。对县级统发涉及到的民政、林业、农业、金融等9部门,通过书面、座谈等形式,研究解决县级统发中面临的问题。
4、开展业务培训。惠民补贴资金县级统发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是财政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创新举措,开展业务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于 5月9日 开始先后对局内业务股室相关人员、财政所主任及总会计、代理银行等60余名业务人员进行了3次系统培训。重点培训发放程序、操作流程、基础信息采集要求等有关业务。
5、强化工作考核。将惠民资金县级统发工作纳入财政六项重点工作之一,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指标量化考核。
二、明确统发范围,确定发放管理模式
1、县级统发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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