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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邮局消防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邮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危害,保护邮政职工人身、邮件和企业财产安全,保障邮政通信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云南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邮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消防法规及本规定,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条邮政消防工作应纳入邮政发展的总体规划,使之组织制度健全,管理有效,设施配套,抗御灾害能力不断增强。
第四条消防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做到领导、组织、制度、措施、责任落实。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邮政各部门、班组、支局(所)。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
第六条各部门、班组、支局(所)的负责人为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县局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组长由局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班组、支局(所)负责人组成。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本局的防火工作情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邮政支局(所)的防火安全工作由支局(所)长负责。
第八条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完善消防设施,保障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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