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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妇联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的汇报与思考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为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是我们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3年9月1日国家《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以来,我们坚决贯彻执行该条例,进一步加强了对妇女儿童的依法维权和法律援助工作,为促进衡东治安稳定、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贯彻实施情况 (一)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几年来,我们结合“四五”、“五五”普法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张贴标语、举办妇女法律知识讲座以及“送法下乡”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使之深入人心,让广大妇女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懂得如何保护自己,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如每年“三八”期间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除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难答疑。对广大妇联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妇联组织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 (二)健全维权网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为加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力度,我们加强与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建立并不断完善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县妇联有一名副主席专门分管维权工作,所有副主席均担任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县法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全县18个乡镇派出所均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各级妇联组织均为妇联维权联络站,形成县、乡、村(或社区)三级信访维权网络,构建社会化维权格局。 (三)实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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