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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遏制我省案件反弹的势头,全面排查案件隐患,暴露陈案旧案,稳固农信社改革发展的基础,银监会及省联社在继今年案件专项治理学习大讨论、大排查和“严查严防”活动后又一次发出关于开展“百日大清查”专项活动的通知。6月1日,联社制定下发了《xx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百日大清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开始实施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广东银监局关于印发彭志坚局长和孟建波副局长在银行业案件防控“百日大清查”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联社关于开展专项活动的要求、案例通报等。使我充分认识开展“百日大清查”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当前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特别是近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一些大案、要案,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这次开展专项活动相当必要,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一、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一)制度执行不认真,力度弱,效果差。如佛山三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十分简单,却长期屡屡突破各项内控制度约束,最关键原因在于制度执行力差,各项内控措施没有得到有效实施。(二)内控制度不完善,漏洞多,制衡失效。案发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明显滞后于业务发展,有的虽然制定了大量规章制度,但陈旧、过时,体系不完备,标准不合理,制度不配套,存在诸多缺陷。(三)防患意识不强,管理乏力。近几年来,一些信用社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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