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今年,我区阳光工程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开展培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以下五项监管制度:
第一,公示制度:我区阳光办按照市农业局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布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等内容,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市阳光办培训咨询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第一节课制度:区阳光办、区财政局在第一节课上,检查招生简章,核实学员身份,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向农民讲明政府补助金额。
第三,台帐制度:按照阳光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各培训基地建立了阳光工程培训台帐和转移就业台帐。台帐包括学员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住址、就业单位等内容,通过台帐可以清楚地了解学员培训和就业的情况,使培训工作有据可查。
第四,月报制度:要求各培训基地于每月二十八日前将阳光工程进度月报表和台帐报区阳光办,区阳光办于每月五日前将月报表和台帐报贵阳市阳光办。
第五,检查验收制度:区阳光办、区财政局对每个培训单位的每个班次进行三次以上检查核实,每个班次结束时,了解培训和就业情况。对后续就业的学员,采取就业跟踪的形式了解转移就业情况,检查过程中,有两次未上课的取消该班培训资格。
信息来源: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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