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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与妇女保护
什么是妇女的政治自由权? 妇女的政治自由是指我国妇女可通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法定方法,自由地发表自己对国家大事的看法和意见,表达自己在政治上的愿望和要求,自由地开展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并保障妇女真正享有这些自由,目的在可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伟大作用,巩固和发展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妇女依法享有的其他民主权利能够得到充分实现。我国法律赋予了妇女哪些政治权利? 妇女的政治权利,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基本权利。妇女是否享有政治权利及其程序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和基本要求。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大致包括以下三类: 一,选举的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罢免权。 二,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主要有基层民主管理权、担任国家公职权和监督权。 三,其他政治自由权,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和示威自由权。 妇女在享有和行使这些政治权利时,与男子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歧视和非法干预。我国法律是如何保障妇女的监督权的?监督权是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妇女的监督权是指作为我国公民的妇女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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