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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普法讲义材料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6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禁毒法》正式施行。《禁毒法》相对于以前的涉毒法律法规有些什么变化?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应该有哪些条件?今天,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涉毒问题,采访了海南省公安厅禁毒处有关负责人。 《禁毒法》更显人性化 社区戒毒放在重要位置 据该负责人介绍,新施行的《禁毒法》更显人性化,将由最初强调对吸毒者惩罚变为治疗为主,突出社区戒毒作用。《禁毒法》最大的亮点是自愿戒毒有了法律地位。过去的戒毒体制是先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后第二次发现吸毒就送劳教戒毒,剥夺了自愿戒毒的机会。而且劳动教养戒毒带有惩治的性质,现在实施的《禁毒法》人性化多了。一些年龄小、毒瘾不深的吸毒者完全可以选择在社区、在不封闭的环境中戒毒。 其变化主要有五点:一是戒毒形式多样化。《禁毒法》规定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三种主要戒毒形式,同时还鼓励吸毒成瘾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这比原《强制戒毒办法》规定的戒毒形式大大丰富;二是戒毒期限个别化。根据《禁毒法》,一名吸毒成瘾人员完成戒毒治疗可能需要1-9年,戒毒的具体期限因人而异,主要取决于吸毒人员本人的吸食毒品的种类、成瘾程度和个人戒毒的状况。三是戒毒过程一体化。按照《禁毒法》的规定,在1-9年的戒毒治疗过程中,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三个阶段形成了一个紧密衔接的过程;四是戒毒力量专职化。对戒毒出所人员落实社会监控、帮教措施,是提高戒毒实效的关键。《禁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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