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2008年我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面对新形式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的新特点、新趋势,做了大量深入、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更加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工作范围不断拓宽,制度体系基本成型,人民调解工作作用日益突出。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铁锋和谐社会建设起着积极作用。现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
在全区现有的乡镇、街、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了71个调委会的基础上,每个调委会又配备了1—3名信息员,多角度、多渠道排查了解各种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并上报各种、各类排查信息,为全区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形成了覆盖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信息网络。
二、加强业务指导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
全区71个调委会,都按照“六有”(有固定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牌扁、有调解回访移交记录薄、有统计台帐、有专用调解档案柜)和“四规范”(组织建设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秩序规范、调解文书规范)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调解组织。街、乡对社区、村的调解组织的指导做到经常化、规范化。
三、规范调解程序使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
我区司法局早在2004年就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统一制订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档案业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例会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评制度等规章制度,为确保各项制度在基层得到真正落实,经常对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使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正规化、制度化。
四、优化调…………
全文共1641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