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人员的纪律意识,养成良好的工作、纪律作风,经过精心准备,县局于今天开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为期一月的军训活动,并制定以下纪律:
1、军训期间要统一着装,男同志不得留长发,女同志不得戴首饰、不得化妆、不得穿高跟鞋,不准携带影响军训的任何物品。
2、全体参训人员在军训期间要以解放军为榜样,严格遵守单位和军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军训的各项纪律规定,统一步调、统一行动,服从指挥、令行禁止。
3、参训人员每天早8:30到县局机关集合,由组长统计人员,确保无误后开始军训,中午及军训结束时同样整队行进。
4、参训人员受训期间集队要迅速,列队要整齐,军训时动作要正确到位。
5、军训期间严禁吸烟、酗酒、打架骂人。
6、军训期间严禁会客,谢绝家长和亲朋好友的探访,严格请、销假制度,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出营区。
7、为维持军训基地的生活秩序,避免物品的遗失,不得将贵重物品(照相机、首饰、移动电话、随身听等)带入军训基地。
8、在军训期间,受训同志身体不适应必须及时向教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治疗处理。如确实不能参加当天军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待教官批准后方可休息,但不得回家。
9、军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特殊情况请假者一律报芦书记同意;
此外,军训期间的纪律督查由监察室负责,对违反军训纪律者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相应处分。
…………
全文共565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