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为促进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南省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财政补贴兑付方案的通知》(豫政〔2007〕6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对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为确保我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和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原则 家电下乡补贴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自愿申报、据实拨补”的原则。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品种。农户购买家电补贴品种为彩电、冰箱(冰柜)和手机,具体品牌和型号按商务部和财政部规定执行。补贴产品价格为:彩电单价1500元(含1500元,下同)以下、冰箱(冰柜)单价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1000元以下。 (二)补贴标准。财政部门按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三)补贴依据。具有浉河区农业户籍的农户在浉河区行政区域内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购买人,均可享受财政补贴。 在一个补贴周期内,每个农户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每类产品不得超过2台(部)。 三、补贴申报和兑付 (一)农户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后,应及时持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专用标识卡、储蓄存款折账号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商务局委托的代理机构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二)区商务局对购买人申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及时编制“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底册”(包括电子文档),分别于4月20日和6月20日前报送区财政局。 (三…………
全文共1531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