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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建设目标 (一)建设总量:2008年规划建设各类住房1.58万套,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85亿元。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1.24万套。2009年规划建设各类住房1.78万套,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00亿元。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1.40万套。 (二)政策保障类住房建设规模:低价位商品房每年规划建设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8500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含保障性商品住房)2008年规划建设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1900套),2009年规划建设12万平方米(1500套)。 (三)土地供应:每年用于各类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总量为200公顷,其中,用于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量占70%以上。具体地块的比例在土地出让时明确。二、住房保障目标确保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市财政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住房保障资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市居民家庭总户数的20%。(一)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对“低保”、“特困”等住房困难家庭,采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式保障,每年新增实物配租100户以上。(二)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每年1000户。(三)低价位商品房每年安置8500户拆迁户定居。(四)对低收入家庭中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采取提供保障性商品住房方式保障,通过限房价、限套型、限对象、限转让的办法,向处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对象之间的“夹心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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