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一、取消消防前置审批环节。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除公共建筑,易燃易爆和公众聚集场所等单位必须经过消防前置审批外,其余一律不再进行前置审批.二、不乱收费、乱罚款。凡是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三、认真贯彻公安部五项禁令,拒绝吃请。外出检查工作一律回到队内就餐。四、对一些规模较大的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经指出无故拖延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在采取停产停业措施前,必须向区政府请示,由区政府做出决定。对于其它无故拖延或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我们还将按消防法规予以处罚,处罚标准依据《辽宁省消防条例》。五、审批时限承诺:属于大队审批权限范围的,时间不超过两日,一般只需一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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