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第一条 为加强我队与异地旅游执法部门的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共同维护我省旅游市场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旅游投诉违规案件协查协办范围为:上级旅游执法部门交由我队办理的协查协办案件;异地旅游执法部门向我队提出协查协办请求的案件。
第三条 我队向异地旅游执法部门提出协查协办请求时,应完备相关手续;异地旅游执法部门向我队提出协查协办请求,我队应积极配合,协助办案。
第四条 协查协办程序。
1、请求异地旅游执法部门协查协办有关事项时,应按规制作《协查协办案件通知书》,送达对方;
2、协查有关信息资料和协助制作调查笔录,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协查结果提供给请求单位;
3、抽派执法人员按法定程序协助请求单位在我市辖区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4、接到《协查协办案件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通知并督促我市违规经营单位或从业人员到行为发生地接受调查处理;
5、对需要延长协查协办时限的,应书面通知请求单位,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对超出管辖权或不符合规定的协查协办案件,应当在接到《协查协办案件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请求单位不予办理。
7、协查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协查协办工作,并未说明理由,请求单位应及时催促或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以确保协查协办工作有效开展。
8、协查协办案件结案后,请求单位和协查单位应将有关文书、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第五条 实行旅游投诉违规案件抄告制。违规案件结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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