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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用农工耕地补偿情况的汇报
《中国县市通讯》杂志社:日前,贵社记者叶青松就我场滨湖分场征用农民耕地补偿偏低问题来场采访,贵社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我场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我们深表感谢。我们认为,滨湖分场张湾队全体村民向贵社写信反映情况是公民的权利,但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因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为了澄清实事,以正视听,现将我场征用农工耕地补偿情况向贵社汇报如下:一、关于佳海农业园开发项目的说明2005年,武汉佳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场征用土地2850亩,投资建设武汉首家农业主题公园。目前,建设进展顺利,明年10月可建成开园。二、关于农场土地政策的说明按照省委(2003)15号文件精神、市委(2004)10号文件精神,2004年起,我场就推进了以改革农场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农业税费改革、养老统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三改联动”。随着“三改联动”的深入推进,农场与乡镇之间的不同之处也逐渐清晰。我们认为,农场与乡镇之间至少存在着以下五个方面的不同:①土地性质不同:农场土地为国有性质,而乡镇土地为集体性质。②身份不同: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为农工,而乡镇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为农民。③承包关系不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职工与农场是每年一签合同的租赁承包关系,而乡镇与农民之间是一定30年不变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关系。④补偿内容不同:农场土地属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场对农工经营田租赁承包面积的调整仅补偿青苗费及当年预期收益。而乡镇执行是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政策。⑤保障体系不同:农场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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