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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村官”职务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近年来,随着宁德市委、市政府推进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港口城市的战略目标的设定,做为中心城市核心区的蕉城区,在蕉城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良好的业绩。 随着国家对农业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的实行,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农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农民生产积极性不断攀升。但村、居委会党政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也日渐突出,成为职务犯罪“高发区”。据统计,从2000年开始至2005年底的6年间,蕉城区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101件118人,其中“村官”职务犯罪案件占18件24人,占立案总数的20%左右。这些“村官”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的发生在蕉城区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如蕉南办事处、城南镇、漳湾镇、三都镇的村级基层组织,有的发生在较贫困的乡镇如虎贝乡、洋中镇的村级基层组织,这些“村官”大部分是担任村书记、村民主任和村财务人员,他们或单独作案或者相互勾结,在乡村公路建设,重点工程的征地,青苗赔偿和土地转让的工程项目中,利用职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发生在村、居委会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直接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玷污了党的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区委组织部加大了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防腐力度,举办了农村基层干部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培训班,目的是通过教育和学习,学会如何把握好手中的权力和职责,代表政府履行好职责,同时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下面,我主要简述四个问题:一是阐述几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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