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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3日,自治区经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经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万富主持会议。会上,经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维玕全文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经委党组书记、主任冯祖华作了动员讲话。经委领导、经委机关的党员干部和经委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领导,共180人参加了会议。冯祖华主任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和贯彻实施《若干规定》的重大意义,要求经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高度重视《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一是要抓好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有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若干规定》。三是要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将《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上墙、上网,制作简报、版报,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职工群众了解《若干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监督检举的方式方法,在学习中受到党纪国法的教育,通过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做好本单位、本部门清理纠正工作。冯祖华主任强调,在贯彻实施《若干规定》中要把握政策,认真部署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加大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力度。经委系统重点查处在工程建设中违规招投标,串标、围标或违法转包、分包,在政府采购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无招标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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