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做好财务稽核工作,便于实物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盘点范围
盘点范围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现金等。
二、方式:1、不定时抽查;2、每月盘点制;3、年终清查制度。
三、组成人员:财务、保管、实物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
1、原材料月终盘点由:财务、实物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
2、低值易耗品、财产每月盘点由保管、实物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
3、财产、低值易耗品年终清查由财务、保管、实物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主管)、质检部人员。
4、不定时抽查:财务、实物负责人。
四、盘点准备工作
1、经营部门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整理所有财物,该归类的归类,存货有堆放的,应排列整齐,便于点数。
②库房应做好计量工具准备工作。
2、出纳现金应按不同面值、种类现金分类整理,并填写现金清单。
3、各项经济业务应于盘点前全部入账。存货如有货已达库,但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或已办理相关手续但货物未离库,应填写账面余额调整表,将账面余额调整至账面实际存数,现金盘点时要将未登记项目(月末至盘点目的收方和支方金额)在现金余额调整表上填写清楚。
五、年终清查
1、年终清查应进行全面清查,包括公司所有财、物。
2、年终清查由财务室组织筹划,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参与。
3、盘点前:财务室应提前一周(…………
全文共1640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免费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