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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荣辱观对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由此而知,评判人才首先应把品德放在第一位,要看他的爱国意识怎么样,民族精神怎么样,敬业意识怎么样,个人追求怎么样,责任意识和道德观念怎么样。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写道:“才德具全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很显然,只有荣辱分明、德才兼备之人方可称之为人才。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归根到底要靠一支理想崇高、信念坚定、业技精湛、敬业勤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德才兼备的人才具有扎根内心的崇高品格,他们经得住考验,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时候,能够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勇挑重担;他们耐得住寂寞,“板凳甘坐十年冷”,几十年如一日埋头钻研,做永不满足的攀登者。荣辱分明、德业兼修的人才,才是我们事业所需的人才。 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中华民族道德精华,凝结时代精神,是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指针,是贯彻“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荣辱观是一种精神取舍,它为人才培养指明发展方向 何以为荣,何以为耻,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反映出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个人才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出了问题,其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就会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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