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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整顿生育秩序落实生育政策清理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彻底捡平计划生育底子,严格兑现处罚政策,提高计划外生育成本,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提高计划生育率,使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经研究,决定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和事进行一次清理整顿。一、组织机构1、成立整顿生育秩序领导小组,此次清理活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副组长:县委常委、农工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法院院长成员: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法院副院长风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妇县财政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人口计生委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口计生委,由发兼办公室主任。二、清理整顿对象1999年9月1日以来各种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和事。1、辖区内常住农村人口。2、辖区内常住城镇居民。3、户口在本县的流出人口,户口不在本县的流入人口。三、清理整顿的范围1、违反政策规定计划外生育的;2、非婚生育、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的;3、非法抱养小孩的;4、各种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假证明、假手术、假鉴定行为的;5、非法从事输卵(精)管复通手术、胎儿性别鉴定和摘取节育环的。四、处罚标准对非国家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此次清理整顿的处罚标准分二个时段执行:1、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内农民和非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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