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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一、大会筹备工作(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乡镇党委严格按照《党章》精神,结合本乡镇的实际,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确定:大会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任务;拟定大会的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代表条件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名额及“两委”委员选举方式。(二)向特区党委呈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乡镇党委作出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后,要及时向特区党委呈报《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第*次代表大会的请示》。其主要内容是:党员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指导思想、任务和主要议程;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差额比例、代表条件及选举办法;下届党委和纪委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特区党委分配的名额,由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特区党委批准。代表的构成应从本乡镇的实际出发,按照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不宜简单地按党员人数分配,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拟作党委、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到有关选举单位进行选举。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和乡镇党委、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均不得少于20%。党委、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举,通常采取等额选举办法。这些,一般都需要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中予以明确。(三)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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