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一、2005年工伤预防提取情况。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周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工伤预防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和《周口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规定的支付项目足额支付和储备金足额留存的前提下,我市共提取工伤预防费20万元(含2004年应提取工伤预防费),其中市本级5.7万元,提取比例为5%。市本级由市工伤保险中心直接提取;各县(市、区)经工伤保险中心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征缴基金数按5%的比例确定各县(市、区)提取工伤预防费的数额,由各县(市、区)负责提取,然后足额上缴市工伤保险中心基金帐户。市工伤保险中心根据各县(市、区)2005年度工伤保险费征缴和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在保证《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和《周口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规定的支付项目足额支付和储备金足额留存及完成覆盖任务、工伤保险费足额征缴的前提下,工伤预防费已全额拨付各县(市、区)。 二、2005年工伤预防使用情况。我市所提取的工伤预防费,报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管理情况、工伤保险费缴纳等情况,已全部补助各参保单位。同时要求各参保单位遵循“总额控制,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本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伤案例分析、工伤事故预防等。没有发生将拨付的…………
全文共1697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