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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1、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对分回的利润(股息)、利息(即从事投资业务)等的处理不同:外资企业对于从联营企业或所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润股息等是免税的,不管他所投资的企业适用多少的税率,而内资企业对于从联营或所投资的企业分回的利润若与本企业的税率不同,则是要就两税率的差额补征企业所得税。2、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与内资企业关于来源于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使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处理:境内无机构的外国企业取得的上述所得按10%征收预提所得税,而内资企业处理是计入投资收益或其他业务收入之中的,是要按本企业税率进行征收的。来源于联营企业分回的利润第1点有说明,不再重复。3、关于企业应付未付款的处理:外资企业逾期2年未付的就需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缴所得税,而内资企业至少是3年,尽管税法书里未提及,但会计上我们处理的一般都是3年及其以上。4、关于招待费计提基数与比例的区别:对于内资企业,是以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来计提,不超过1500万元的比例为0.5%,超过1500万元的,超过部分比例为0.3%。这里对于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要注意了,一般我们都是以主营业务收入加上其他业务收入来作计提基数的,但这个问题点今年也是个疑问点,实际上去年也是个疑问点,估计有不少人看到这个地方的问题了,但是不管如何,我们考试时以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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