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促进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为切实打造休闲旅游基地,加快我市由旅游客源输出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我市旅游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加强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布局。 (一)积极引导社会各方资金参与旅游项目的规划编制。凡符合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的各类旅游区、风景区进行各类旅游规划编制、项目策划、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费来源属于社会民间资金,按编制策划及研究费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经费来源属于镇、街道的,按20%给予补助。对列入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事工程的旅游区、风景区进行测量勘测设计、项目扩初设计,按设计费的2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资金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该项目资金补助在完成设计后到位50%,开工建设后到位50%。 (二)鼓励乡村旅游建设和风景旅游区环境整治。按照旅游等部门认可的建设方案或建设标准进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旅游、休闲渔业旅游、杨梅基地等)建设、旅游区环境治理的,经审核验收按实际财务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鼓励新建、改建中高档星级饭店,提升城市品位。对授予四星级饭店牌子的给予奖励100万(已经享受“一事一策”的除外),五星级饭店可享受“一事一策”。 为改善城市景观,提升旅游形象,对位于城区主要商业区、景观带上的三星级以上酒店(含三星级)进行观光电梯改造建设的,按照实际财务投入的6%给予奖励,单项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鼓…………
全文共3375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