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1、目的:为规范入伙办理程序,确保业主顺利办理入伙手续。
2、适用范围:适用于小区业主入伙手续的办理。
3、职责:物业主任、前台接待员/片区管家负责具体办理业主入伙手续。
财务部负责核收各项应缴费用,办理有关项目的银行托收手续。
工程部负责跟进《交楼验收表》内所列限时整改项目。
4、操作程序
4.1业主由前台接待员礼貌迎接,将业主带到入伙经办台前主动为业主挪椅让坐,并安排其他随同人员就坐,并为业主斟水。
4.2确认业主身份时需出示的证件及资料有:
4.2.1发展商发出的《收楼通知书》
4.2.2《广州市商品买卖合同》、《公证书》或《公证书》证明
4.2.3业主《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2.4如业主委托他人收楼,业主为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士,必须有中国司法部委托办理内地公证文书的香港律师楼开出的《委托书》,如业主为国内人士则需由广州公证处开出的授权委托《公证书》
4.2.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4.2.6《法人代表证明书》
4.2.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董事会记录(授权委托),如委托人为外国或港澳台的企业和组织,则须按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提供经我国有关机构认证的公证证明。
4.2.8公司印章
4.3公司名义购房者须另行出示上述(4.2.54.2.64.2.74.2.8)四项资料。
4.4业主需缴交的资料有:
4.4.1以上(4.2.14.2.44.2.7)三项的原件。
4.4.2以上(4.2.24.2.34.2.54.2.6)四项的复印件。
(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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