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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地委、林业局政法委的部署,院党组决定,2006年在全院各科(局)室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并以此为新的切入点,进一步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一、意义和目的 这次在全院各科(局)室和全体干警中开展社会法治理念教育其意义是:持续不断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机关执法能力的重大举措,是巩固扩大转向整改活动成果的需要,是大力预防纠正执法不公、不规范、不文明问题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政法机关的形象,提高法律公信力的需要。其目的是:解决检察队伍中长期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工作推诿、效率低下、不思进取、形象不佳;办案不公、徇私枉法、重权轻法、重利轻法、重情轻法;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问题。因此,全院干警要清醒地看到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检察队伍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深刻理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对全院干警政治上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教育”和“整改”活动。 二、任务和目标 这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要组织好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并领会中央政法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讲话,学习罗干、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洪祥、地委政法委书记郝敬江同志在全区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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