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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也逐步确立和完备。随着法律制度的确立,依法治理就成为了各级执法机关和人民政府的重要任务。这就是我想表达的从“法制”到“法治”。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整顿党风党纪上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严肃党纪党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项党内监督、党内民主和党的纪律等规章制度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党在党的建设方面走上了“法制”轨道。[本文来源于秘书文库-www,mswk.cn,找范文请到秘书文库网]
乔云山在《地狱门前》中的一段话发人深省。大意是,过去在战争年代,没有那么多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条例,只一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管住了全党、全军的作风和纪律。如今,虽然有了那么多的制度和规定,各类违规、违纪者却前赴后继以身试纪或以身试法,走进了万劫不复的“地狱”。
当然要回答这个问题涉及到许多复杂的情况,诸如信仰缺失啦、监督缺位啦、体制不健全啦等等,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可能还是在制度和规定的执行中出现了问题。也就是只有了这么多好的制度的规定还远远不够,要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去做才是更加重要的。
邓小平同志在论述制度的重要性时曾经说过,制度不好能够使好人无法做好事,使好人就成坏人;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坏人无法得逞,使好人理直气壮(大意如此)。但是,有了好的制度而不执行,使制度行同虚设,这与没有制度有什么不同呢。
经常可以看到路上的行人,为走“捷径”,放着人行横道线和人行天桥不走,翻越交通隔离栏,横穿马路;更有许多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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