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题库
1.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3)实事求是。(4)民主集中制。(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4.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解散。
5.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6.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时,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
7.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8.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9.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全文共6930字,仅供站内会员学习参考(会员可打开排版规范的全部文档)
新来的客人请【点此注册】加入会员
刚注册会员请【刷新页面】打开全文
未登陆用户请【登录网站】查阅文章
秘书文库--青年干部的网络秘书,职场精英的智慧文库![了解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