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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了落实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作风正派、让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计分比例
本方案100分制,其中,基础考核分为80分,实行扣分考核;20分为加分考核。期末按照考核得分以15%权重计入期末考核成绩。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含编外、工勤人员在内)。
三、考核扣分项
(一)爱国守法(15分)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一票否决,总分计0分)
2.恶意攻击、诋毁污蔑、故意捏造散播谣言等给学校和谐稳定和教师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总分计0分)
3.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一票否决,总分计0分)
4.参与赌博、嫖娼、聚众斗殴、邪教组织,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票否决,总分计0分)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分、党纪处分或被刑事处罚的。(一票否决,总分计0分)
6.性侵学生行为的。(一票否决,总分计0分)
7.利用职务之便,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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