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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中国特色法律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的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1年以来,法工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对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任务。
一、2021年工作开展的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努力实现主动审查全铺开、问题纠正促落实。至2021年11月10日止,共接受报备规范性文件31件。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9件、地方政府规章1件,xx市人大常委会决议1件,所有报备文件都及时进行了形式审查处理、专门委员会初审和法工委集中审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电话咨询、部门调研、座谈论证等方式确认纠错意见,主动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对问题文件进行有效纠错。同时,法工委也加强了对县(市)区人大法制委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日常报备管理。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全面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坚持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督促制度。每月月底主动和规范性文件报送部门进行沟通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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