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老旧小区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xx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筑牢老旧场所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开展老旧小区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着力排查整治老旧小区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采取果断措施,化解突出风险;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解决隐患顽疾,完善消防设施配置,规范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范围
本次治理范围为城镇老旧小区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重点整治内容:1、2000年前建成交付使用、配套设施较差的居民小区(不含危旧房);2、同时容纳10辆以上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三、组织机构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老旧场所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县发改局、住建局、民政局、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研究协调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掌握并定期通报各镇区进展情况,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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