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乡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现根据我镇实际,制定xx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8个村(社区)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农口服务单位联合党支部、社会服务单位联合党支部、xx中学党总支、xx菜业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围绕落实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等3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具体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核由镇组织办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平时考核、半年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占比分别为20%、30%和50%。
1.平时考核。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报送、参会情况等)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对象总数的3:4:3比例评为“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半)年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原则上安排在5-6月份进行,年度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1-12月份进行。考核先由基层党组织开展自查,重点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形成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整改期限。自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镇组织办,作为(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再由组织办采取查看台账、实地走访等方法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对象总数的3:4:3比例评为“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没有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没有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工作整改落实不力等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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