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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就环保方面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居民生活中常见的电池主要有碱性电池(5号、7号等)、氢镍电池(玩具、混合动力车)、锂电池(手机、计算机等)、镉镍电池(部分手机、玩具)、含汞扣式电池(手表等)、铅蓄电池(电动车等),其中废弃的碱性电池、镍氢电池、锂电池属一般废物,废弃的铅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等法律法规明确的危险废物。
我国自2005年起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如今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工艺的更新,大多数干电池已不再含汞、铅等重金属。
针对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家庭源危险废物未分类收集的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分类收集的仅收集环节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即:家庭源产生的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可随生活垃圾处理;单独分类收集后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且其运输、处置各环节要按危险废物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在综合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回收渠道的成本及难易程度、资源再回收技术、经济效益等因素后,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碱性电池、镍镉电池等随生活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环境无害化填埋应为目前更为合理的处置方式。xx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符合环境无害化填埋要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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