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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建言:市委、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到“十四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面达到20%左右,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总体要求和我市保障对象的实际需求,强机制,抓“四率”,实现“四个确保”,不断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在施工期短、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政困难情况下,各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多次受到省表彰和介绍经验。
目前,我市与其他设区市一样,保障性安居工程已进入建设和分配、后期管理并重时期。具体工作中存在难题:一是在中低收入家庭认定上还普遍存在政策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如保障对象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由民政部门认定,但民政部门又难以确定;异地购车、购房、收入、资产、纳税等情况联审联查难以掌握等。二是保障性住房推行并轨运行后,在保租控售上,可以按照承租人自愿,相符合条件保障出售,但土地如何解决,资金由那方出等目前没有具体规定,难以具体操作。
建议省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保障性住房联审联查办法,明确在联审联查中民政、房管、公安车辆管理、工商、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信息共享机制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的具体职责,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运行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尽快制定出台并轨后,保租控售、租补分离、购买转让等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解决土地、资金、退出机制等问题的办法,已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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