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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坚决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决定在“一封控四严禁”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落实好《xx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通知》的要求,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格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管理
由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牵头,组织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对野生动物狩猎、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进行再审查,建立对野生动物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条件的坚决注销,对达不到动物防疫要求的坚决整改,对违法违规的坚决查处取缔,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引导、鼓励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单位转产转型,切实减少人与野生动物接触频率和健康风险。在疫情解除之前,除科学研究、物种保护、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形外,停止办理野生动物狩猎、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二、加大监测工作力度,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
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在开展野外巡护和野生动物繁育利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按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规定,关注野生动物健康状况,对野外或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出现非正常死亡或疑似疫病的,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直报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动物防疫、卫生部门准确报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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