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街道办事处因公接待标准暂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胜利街道办事处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街道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街道公务接待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各部门、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胜利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为全街道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街道接待工作,指导下级接待工作。
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二章公务接待行为管理
第六条加强公务外出管理。各部门和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和人员身份。
办事处各单位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向党工委、办事处报告。
第七条严格公务接待范围。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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