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县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考评评分细则
考评对象:
序号
项目及分值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得分
合计
1
组织领导
(25分)
机构运行
(10分)
1.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2分);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成立管理机构的,扣1分。
2.各乡镇(场)、工业园区管委会配备5名专职人员(3分);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差1人扣0.2分,至扣完为止。
3.社区(村)居委会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3分);未配备人员的,本项不得分,人员人数不足的,每差1人扣1分,至扣完为止。
4.有安排、落实垃圾分类专项经费(2分)。未安排专项经费的,该项不得分,有安排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
资料审核
现场查看
工作落实
(15分)
1.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3分);出台了方案得1.5分,制定了计划得1.5分,未完成不得分。
2.建立了例会制度,制定了2018年例会计划,全年不少于4次会议(4分)。未制定计划不得分;年终一次提供全年4次会议资料,要有会议纪要、签到表、会议照片等,按要求完成的得4分,未按要求完成的不得分。
3.制定考评办法,建立考评奖惩制度,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各乡镇(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依据考评情况奖优罚劣,并及时通报考评奖罚结果(4分);未建立考评奖励制度的,本项不得分,制定了考评办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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