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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集中学习心得体会: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依法治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宪法对国家而言是根本大法,对民众而言,也是每个人必须遵循的最根本的活动准则。新中国成立时,全国政协于1949年9月29日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实质就是国家的临时宪法。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正式宪法诞生于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其颁布时间是1954年,也称“五四宪法”。当前我国实施的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经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也称“八二宪法”,“八二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xx年共五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今年3月11日。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将依法治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至此,“依法治国”从最初的治国理念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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