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2019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所的工作管理,强化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方式及标准
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考核采用100分制计分办法,由各业务股室负责实施。考核共分为三大项,即:基层工作40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40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20分。扣减分以扣完该项计分为原则。
二、考评结果运用
1、按考核实际得分补助工作经费。以5000元为基数,确定奖励基金,最后根据各所总得分计算出每一分的奖励金额,再根据各所的得分发放奖励基金。
2、全年考核按得分高低排名前五名的为年度优胜工作单位,考核排名在最后三位的,取消该所和司法所长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司法所长诫勉谈话。司法所综治民调排名在全市倒数第一位的,实行一票否决,按考评得分最后三名处理。司法所工作人员被举报投诉,严重违纪违规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该所及其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资格,局纪检监察启动问责程序。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施卫军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童驱豹,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红,党组成员李峰,党组成员方献初任副组长,县法治办、基层股、社区矫正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基层股,赖维献任办公室主任。
附:2019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2019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考评项目
评份标准
基
层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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