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关于涉及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纳入低保的残疾户的情况报告

投稿人:佚名 发布时间:2018/11/17 投稿交换  申请VIP 全文6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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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关于涉及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纳入低保的残疾户的情况报告

  按照某州市残联《关于对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移交涉及贫困残疾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通知》某残联函【2018】19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残联积极与县扶贫办对接,与民政部门、乡镇党委协商,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纳入低保的残疾户核实。

  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关于对市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移交涉及贫困残疾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的通知》,我县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未纳入低保的残疾人61人。我们在搞清对象的基础上,与民政部门、乡镇党委和各村村长进行沟通与协调,摸清了61户精准贫困户的基本情况。

  我们通过民政部门对61人逐一核查,确定有24人已享受低保、1人享受五保,有17人未纳入享受低保、五保。

  从各村长联系了解得知,每个村制定纳入低保条件的不同,未纳入享受低保原因:有的村是一个户只允许一人享受低保,有的是按年龄、残疾类别和残疾程度来确定纳入低保。

  在剩余未纳入低保的17人中:有5人正在办理中;有3人已书面申请低保;某王西某口的某某、西某村某某、中某村某某、某道镇某街某某、受某乡北某禄村某某5人未纳入低保原因:残疾等级低、年龄小;宏某某社某某、某某(其母亲享有低保)未纳入低保原因:为言语残疾、有劳动能力;某庄横某村某某未纳入低保的原因:其丈夫已纳入低保;季某某山村某某未纳入低保原因:有劳动能力和已脱残。

  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