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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2017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主要职责:
拟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认定办理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负责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核、年审及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主要是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工伤认定工作,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随着两定机构管理由行政审批转变为协议管理,对两定机构管理主要转变为对医保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行政监督工作。
2017年第三季度,医疗工伤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工伤认定审批工作
我们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件和范围,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要求,受理工伤申请认定。审批工伤案件40件,其中申报工亡案件0件(认定0件,不予认定0件),第三季度共不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案件0件。
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因病退休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7月、9月共接收因工伤残鉴定30人次,辅助器具配置确认0人次;非因工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16人次,结论暂时还没有下来。
三、城镇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机构管理工作
根据市医保中心工作部署,我们配合县医保中心对全县定点机构开展了2017年度第三季度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督促定点机构积极落实医保政策,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2017年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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